外国记者会谴责警方修例 外交部:停止以新闻自由插手港事务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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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修改《警察通例》中的“传媒代表”定义引发争议,香港外国记者会(FCC)随后发声明谴责,批评是进一步侵蚀香港新闻自由,赋予警察筛选媒体的权力。
继外交部驻港公署后,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亦在周四(24日)的例行记者会上作出回应,“香港外国记者会应当立即停止打著‘新闻自由’的幌子插手香港事务。”
香港外国记者会的声明指,上述修订会对在过去一年新闻报道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自由媒体和学生记者造成沉重打击,令他们不仅会失去采访权,还可能因此而面临非法集结或骚乱指控而遭逮捕。声明并称,如果香港警察真如其所宣称“始终尊重新闻自由和新闻工作者权利”,就应该欢迎自由、不受限制的采访,鼓励公开报道,而不是试图阻挠新闻报道、限制记者人数,“一支以纪律严明为荣、坚信警员尊守规则的警队,不应该惧怕记者的镁光灯”。
汪文斌则指,香港警察的做法是有利于保障符合资格的新闻媒体和记者的正当权利。在香港从事新闻工作,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和香港特区法律,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外国在港媒体和记者只要遵守法律,依法依规进行报道,各项合法权利都会得到充分保障。汪文斌表明,中央政府支持香港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媒体的管理和服务。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