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聘英御状︱陈泽铭:国安法解释权在人大 惟对法院有信心

撰文: 林剑
出版:更新: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港区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获高院批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代表抗辩,律政司挑战失败后,进一步上诉至终审法院,预料最快今日(28日)下午会有判决。律师会会长陈泽铭同日中午出席活动期间被问及此事时,表示司法程序未完,不便评论,但原则而言国安法的解释权在人大常委会,国安法亦有凌驾性,但重申对香港法院有信心。

陈泽铭指:“案件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判决仍未出,所以香港律师会不适合在此表达立场,但我可以重申一句,香港的律师其实都是法院的人员,所以我们非常尊重法院的判决,而司法独立也是香港成功的基石,所以我对香港的法院很有信心。”判辞出炉后,律师会一定会详细研究并予以回应。

原则而言,他认为国安法在香港是新事物,第62条亦提到国安法与本地其他法律比较,具有凌驾性;第65条亦规定解释权属于人大常委会。他指这些原则都在法律条文内写得很清楚,重申对香港法院有信心,亦会尊重法院对法律的诠释。

被问到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及其他政界人士在判决未出炉前便扬言人大应释法是否向法院施压、有损司法独立,陈泽铭表示不会评论个别人士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