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与港府签署文件 在港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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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签署外交部与特区政府《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的安排》。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签署《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的安排》。(律政司)

中国与多国共同起草并签署《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决定共同发起建立国际调解院。国际调解院将是一个由各方共同协商建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将为和平解决国际争议提供一个新平台。

根据《联合声明》,筹备办公室将设于香港,预计于2023年起展开相关的国际公约谈判及建立国际调解院的筹备工作。

助香港成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

林定国表示:“我们对在香港特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深表欢迎。这体现了国家大力支持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保持独特地位,亦标志着签署《联合声明》的国家对筹备办公室设于香港特区投下信任一票。我们相信这将加强香港特区作为国家《十四五规划》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的亚太地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左)签署《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的安排》,右为外交部驻港副特派员方建明。(律政司)

为落实《联合声明》,外交部与香港特区律政司签署《安排》,条文包括筹备办公室的设立、地位,以及该办公室及相关人士的特权及豁免权。《安排》将在香港特区完成立法工作后生效。

而《2022年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修订)条例草案》通过后,可使任何关涉国际组织的成立的机构,以及与该等机构相关的人,落实在外交部与港府之间的安排下的特权及豁免权。《条例草案》生效后,政府将根据已修订《条例》,就相关的附属法例进行立法工作。《条例草案》将于11月4日刊宪,并于11月9日提交立法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