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业强倡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列升迁因素 政府:已具一定水平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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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联立法会议员、乡议局主席刘业强提出书面质询,问到政府会否将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列入升迁考虑因素。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回应指,公务员的语文能力(包括普通话的能力)是其工作表现的一部份,而工作表现是晋升选拔的重要考虑因素,换言之一向都有包括在内。

过去5年办近500场普通话培训课程、讲座

刘业强指,国务院办公厅在去年年底发出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普通话在全国的普及率到2025年达到85%的目标。另一方面,香港特区政府曾表示,其目标是培养中英兼擅,能操广东话、普通话和英语的公务员。因此他关注每年政府为公务员提供的普通话培训课程数目、如何评估现时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会否将公务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及经评核的普通话水平纳入公务员升迁的考虑因素。

聂德权指,政府的政策是维持一支通晓两文三语的公务员队伍,确保他们在处理公务时能与市民有效沟通。根据整体观察,近年公务员在入职时运用普通话的能力一般已具一定水平,个别部门/职系在招聘公务员时亦会因应其运作需要,自行订定合适的方法评估申请人能否达到相关职系所要求的普通话水平,例如在遴选面试当中要求申请人以普通话作答,或要求申请人须在指定普通话能力评核测试中取得特定成绩。

他又提到,公务员学院正继续致力推动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提升运用普通话的能力,根据不同人员的需要,学院为公务员提供的培训涵盖不同程度的课程,包括基础培训、进阶课程、精修课程,以及提升客户服务和会面交流技巧的课程。

“普通话能力”列工作表现

聂德权交代数据,指过去5年(2017年至2021年),公务员事务局举办的普通话培训课程及讲座接近500场,参加学员共约13,000人次,学员对参加培训有非常正面的评价,普遍认为对工作有帮助,课程获评为“优”或“良”的比例达95%。

聂德权又指,在现行工作表现评核机制下,公务员(特别是学位或专业程度职系的人员)在工作中运用普通话的能力是受评核项目之一。受评人在评核期内取得的语文资格及参加培训课程的资料,亦会记录在评核报告。评核人员亦会就受评人的培训需要(包括语文培训)提出建议。至于公务员的晋升,是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所订的准则,包括有关人员的品格、能力(包括工作表现和潜质)、经验及晋升职位所需的资历,并经晋升选拔委员会进行遴选和作出推荐,挑选最优秀和最合适的人员填补晋升职级的职位。公务员的语文能力(包括普通话的能力)会反映在有关人员的工作表现上,而工作表现是晋升选拔的重要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