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宝龙促港官勇于担当 港府:坚定负起主体责任 抗疫需法律基础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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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3月3日在北京主持支援香港抗疫工作第七次协调会,罕有严厉地对香港抗疫指出意见,指“要全力支持特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对防疫抗疫工作的有效统筹,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特区政府的负责官员要勇于担当、勇挑重担、发挥好组织领导作用,以投身抗疫的实际行动来践行就职誓言”。

政府发言人强调特区政府将坚定负起抗疫主体责任,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领导的抗疫机制下,各司局长无分彼此,会继续肩负起不同抗疫任务,尽快稳控疫情。

政府发言人表示,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领导的抗疫机制下,各司局长无分彼此,会继续肩负起不同抗疫任务,尽快稳控疫情。(资料图片)

专家顾问团已与行政长官举行27次会议

发言人表示,政府早于2020年1月4日因应疫情颁布“对公共卫生有重要性的新型传染病预备及应变计划”和启动计划下第二级的“严重应变级别”;并在首宗感染个案确诊后,随即在1月25日提升至最高的“紧急应变级别”,由行政长官领导跨部门督导委员会暨指挥中心,按照疫情发展制订应对策略和措施。发言人指,此三级应变系统的应变计划是特区政府汲取了2003年处理“沙士”经验后制定,并在其后香港多次出现传染病时应用。为加强科学为本的抗疫工作,行政长官于同日委任四位专家组成专家顾问团,向特区政府在公共卫生、传染病学以及临床经验等范畴提供意见。过去两年多,因应每一波疫情发展,督导委员会暨指挥中心已先后召开120次跨部门高层会议,而顾问团成立至今亦与行政长官举行了27次会议。

▼3月4日 伊利沙伯医院急症室情况▼

强调政府每项措施均须有坚实法律基础

发言人表示,尽管公共卫生危机关乎市民生命安全、分秒必争,但香港作为法治社会,特区政府采取的每一项措施均须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政府早于2020年1月把新型冠状病毒纳入《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香港法例第599章),为往后工作提供法律基础。在此条例下,行政会议已先后新订了共10条防控新冠疫情的特定规例,涵盖入境和跨境人士限制、个人资料提供、处所运作、群组聚集、佩戴口罩、病毒检测、疫苗使用和“疫苗通行证”等。行政会议于上月订立的《紧急情况(豁免法定规定)(2019冠状病毒病)规例》也是为中央援港的抗疫措施,提供法律基础。

因应第五波疫情来势汹汹和确保中央支援香港抗疫措施有效落实,经跨部门督导委员会暨指挥中心研判后,行政长官分派特别任务予个别局长,要求他们亲自领导相关抗疫工作,动员其属下部门支援,向行政长官负责。

林郑月娥说:“面对新一波疫情爆发,确诊个案不断上升,特区政府所采取的每一项措施都以保障市民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但执行上是远超特区政府的自身能力。我们衷心感谢中央的亲切关怀,定当用好中央支持,全政府上下同心,不断完善落实抗疫措施,尽快打赢抗疫战,稳定香港大局。”

林郑:局长亲自落场反映政府动员一切力量抗疫

林郑月娥在Facebook表示,近日有人问她为甚么见到运房局局长陈帆谈鲜活食品供应、商经局局长邱腾华落派发抗疫物资、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到青衣接收中央援建的社区隔离设施,认为这些是他们管辖范围外的事情。林郑表示,这是反映特区政府动员一切能动员的力量,无分彼此,同心抗疫。

林郑说,第五波疫情是一场硬仗;是保护市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是维持香港大局稳定的战斗。每一位特区政府管治团队的司局长都必须领军打仗,不容有失。她表示在中央的全方位支持、全体市民全面配合下,香港应该有打胜仗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