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指梁振英曾“兼任”公司董事 梁:将向《立场》发律师信
《立场新闻》早前与“国际调查记者同盟”(ICIJ)合作,今日(4日)公开“潘朵拉文件”,提及多国领导人、政商名人以离岸公司隐藏资产等状况。其中,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被指于出任特首付间,兼任戴德梁行日本公司董事逾一个月,但其利益申报未有提及;另透过两间离岸公司,迂回持有一间戴德梁行日本业务公司的三成股权。
梁振英在一天内在Facebook连发四篇贴文,反击有关指控,形容《立场》“甘心做以美国华盛顿为总部的《国际调查记者同盟》在香港的代理人”,将透过律师向《立场新闻》发律师信追究。
批有人借申报制度制造疑惑
梁振英称,申报制度是制度,回归后申报制度已执行二十多年,“到今天仍然以为或声称每一件事都要申报的人,不是一知半解,就是别有用心”,又指不事先了解申报制度要求便公开提出质疑,或者“明知而故问”,是不负责任的做法,“香港花了很大气力,才把苹果日报这种所谓传媒去掉,我们不能让这种所谓传媒死灰复燃。”称透过律师向《立场新闻》发律师信追究。
梁振英再发文质疑《立场》,形容《立场》“甘心做以美国华盛顿为总部的《国际调查记者同盟》在香港的代理人”,又指香港的申报制度没有问题,问题在于经常被人用来有针对性地制造疑惑和不信任,又指问题在于香港的诽谤法不容许政府控告他人诽谤、香港的诽谤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称行政长官“就任时”申报财产便可 无要求于财产有变化时申报
梁振英今早发文反驳有关报道,批评《立场》与ICIJ“炒作”其出任行政长官时的申报情况,称:“众所周知,申报制度的要求是申报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下面的各级子公司的股权持有及股权变动不必申报。我当年的申报就是申报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而且在制度要求以外主动作出额外安排,将所有股权放入由专业人士管理的信托,我本人不行使作为(包括日本公司)股东的决策权。”
至于“兼任”戴德梁行日本公司董事一说,梁振英表示各地各公司辞任董事的法律及合约手续不同,提出辞任董事在法律上不一定马上生效,强调“我在就任行政长官之前,已经启动所有辞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