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教育局未公开失德老师学校资料 梁振英牵头基金提覆核裁败诉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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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梁振英牵头成立的“803基金”,要求教育局公开专业失德教师资料、所属校名及调查结果,但遭局方拒绝,基金提出司法覆核挑战有关做法。高等法院今日(28日)颁判辞指,局方将3项资料一并考虑并拒绝披露的做法合理,若只披露校名及失德行为资料,会对校内其余师生不公平,而且纪律程序不一定要公开,最终裁定基金败诉。

教育局欢迎法庭裁决,发言人重申,局方一向严肃和严谨地处理教师涉嫌专业失德的个案,以保障学生的福祉,以及维持公众对香港教育和教师专业的信心。

教育局表示欢迎法庭裁决,重申,局方一向严肃和严谨地处理教师涉嫌专业失德的个案,以保障学生的福祉。(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认同局方拒绝披露的做法

申请人为803基金有限公司,答辩人为是教育局局长。申请人曾要求局方披露涉事教师、所属学校及失德行为的调查结果,但遭拒绝。

法官周家明认为,由投诉人、教师或学校向局方提供的资料,与专业失德、纪律事宜有关,而他们提供资料时,必会认为相关资料不会透露予纪律程序以外的第三方。周官指出,的确会有家长想知道涉专业失德教师及学校的资料,以决定是否让子女入学,而为违致有关目的,但认同局方将3项资料一并考虑而拒绝披露的做法。

披露资料对家长帮助有限 纪律程序不一定要公开

周官解释,若局方只披露失德行为资料,其实无助家长判断是否让子女入学;若局方只披露校名及失德行为资料,对于家长判断是否让子女入学的帮助亦有限,因为有关教师可转校任教,这做法会对校内其余师生不公平,影响教学环境。周官亦认为,局方在决定拒绝披露前,已考虑了所涉及的公众利益,认为决定并非不合理,而且纪律程序不一定要公开,最终认为申请理据无一成立,裁定申请方败诉。

前特首梁振英牵头成立的“803基金”,要求教育局公开专业失德教师资料被拒,入禀复核败诉。(资料图片)

教育局:部分教师已离职 公开校名会困扰学校

教育局欢迎法庭裁决,局方解释,公开有关教师和学校的名单,对有关教师的教学、学校的运作,以致学生的学习都有负面影响,难以让教师和学校进行改善修补的工作;部分教师或已被辞退或离职,公开学校名称并不能反映学校的最新情况,反而可能会对有关学校及其师生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局方称理解社会大众对教师专业操守的关注和期望,会在合法及可行的情况下尽量提高有关教师涉嫌专业失德个案的透明度。

发言人表示,根据《教育条例》,严重失德而被取消注册的教师不能进入学校;至于其他性质及严重性未至于被取消注册的个案,局方会向他们发出劝喻信、警告信或谴责信,清楚指出有关教师不当之处,并明确表示若有再犯,教育局会考虑根据《教育条例》取消其注册,并会就此知会相关学校,以便作适当的监管、指导、改善和跟进,保障学生的利益。

教育局称已在2021年7月更新通告,规定学校要求应征者申报是否曾遭取消/拒绝其教师注册资格,以及就其所知正被学校或教育局调查有关其专业失德的指控;学校须向教育局查询应征者的注册资料,教育局会向学校提供有关人士的教师注册是否有效、曾否因专业失德个案被取消注册、谴责、警告或劝喻等。

3教师专业失德成立被取消注册 8宗正进行司法程序

局方指自2019年6月中至2020年12月底,教育局共接获269宗有关社会动乱的教师专业失德投诉。至本年8月31日,除了涉及司法程序等特殊情况,教育局已完成所有个案,其中102宗不成立;在成立的个案当中,已按《教育条例》取消3名教师的注册资格,向49名教师发出谴责及52名教师发出书面警告,这些教师如再次作出失德行为,局方会考虑取消其教师注册,又分别向38名教师发出书面劝喻,以及向36名教师作出口头提示,提醒他们不应作出有损教师专业形象的行为和应尊重社会接受的行为准则。至于涉及司法程序的8宗个案,待有关程序完结,会检视其教师注册,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

案件编号:HCAL196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