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警拘4人涉拒依国安法交资料 李家超:违法必采取行动
警方国安处早前去信支联会多名现任常委,要求在昨日(7日)限期前,交代过去8年大量财政、会议及活动纪录,但支联会最终无向警方提供相关资料。今日(8日)早上,警方即采取行动,拘捕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常委邓岳君、梁锦威、陈多伟。警方发声明指,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保安局发声明,支持警方根据《港区国安法》第43条下的《实施细则》,向拒交资料的团体采取执法行动,不点名批评支联会“无视警告,一意孤行”,坚决拒绝配合警方提交资料,警方必须采取执法行动。局方重申,《细则》已清楚订明没有遵从有关提交资料要求的后果,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半年。
▼邹幸彤今早被捕情况▼
警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李家超:如入法网必受规管
警方指,国安处今日在全港多区采取执法行动,以《香港国安法》下的《实施细则》附表5第3(3)(b)条“没有遵从《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拘捕3名男子和1名女子,年龄介乎36至57岁。警方表示,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行动仍然继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政务局局长李家超表示,警方正就案件采取执法行动,因此不便评论,但强调任何人或组织在香港的行为,如有法律规管的话都会受到规管;而任何人或组织的行为违反香港法律,政府立场很清晰,必须依法处理。所以,警方或任何执法人员,都会按照法规针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及调查。
▼支联会常委到警总递信▼
支联会昨递信批违反自然公义 邓炳强警告迅速执法
支联会昨日(7日)到警察总部递信,表明不会应要求提交任何资料,5名常委发公开信回应,指警方单凭“有合理理由相信”并不足够,重申支联会并非“外国代理人”,警方未曾解释要求的资料与侦查国安罪行相关,所以是违反自然公义原则,亦无合法基础。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昨日指,留意到支联会称不会提交资料,此举可能涉刑事,相信警方的跟进行动会有很效率及迅速,“执法行动会嚟得好快”。
囚中李卓人:不接受“外国代理人”指控
除今日被捕的4名人士外,目前身在狱中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昨日亦通过社交平台,表明不接受警务处处长指称支联会为“外国代理人”。他表示,支联会自八九年成立以来,从来都是以香港人为主体,由香港人自行组织和运作的团体,以传承八九民运精神为目标,在香港与港人一起追求和争取平反八九民运,建设民主中国的大方向。“我们从来不接受任何外国政治组织的指示行事,希望 阁下收回不合理的指控。”
李卓人提到,现时身在狱中,难以接触支联会的资料,但相信支联会的资料过去已是以高透明度向香港人交代,而活动亦是公开进行,并得到香港人的支持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