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拒交资料批违公义 警方严厉谴责 有常委提司法覆核
警方国安处上月去信支联会多名常委及相关团体,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联会为“外国代理人”,要求交代过去8年大量财政、会议及活动纪录,递交资料期限今天(7日)届满。警方确认已收到个别团体提交的资料。
然而,支联会今午(7日)到警察总部递信,表明不会应要求提交任何资料。五名常委发公开信回应,指警方单凭“有合理理由相信”并不足够,重申支联会并非“外国代理人”,警方未曾解释要求的资料与侦查国安罪行相关,所以是违反自然公义原则,亦无合法基础。
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强调,拒交资料的决定有法律理据,批评国安处滥用权力违法强迫公民组织交出资料,但始终难以防范警方“夹硬嚟”。警方严厉谴责有团体再次公然表示不会遵从法定要求,拒绝提交资料,重申若未依时提交资料,可处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半年,相关人士和团体将要承担法律责任,警方必定依法跟进。
支联会列三大质疑 批警要求违自然公义原则
支联会在公开信中,再次否认是“外国代理人”,因此警务处处长无权以《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5要求他们提供资料。支联会指,警务处处长误以为只要“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联会是附表5第1条所指的“外国代理人”,就能发出提供资料的要求,是犯了法律错误。附表5适用的前提是该组织事实上是外国代理人,仅“有合理理由相信”并不足够。
支联会指,处长并未提供任何理据去解释:(一)有何合理理由相信支联会为“外国代理人”?(二)为何合理地相信发出该信件是防止及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所需要?(三)以及所要侦查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性质以及与所要求的资料之间的关系。
邹幸彤指,基于上列三点,警方的做法违反自然公义的原则,认为信件既无合法基础,因此不会提供所要求的任何资料。她认为支联会在法律上完全正确,但需要面对政治风险,“睇佢(警方)会唔会夹硬嚟。”
林郑犒不依法不应称公民组织 支联会:非由政权定义
邹幸彤说,即使公民社会放弃抗争,亦不代表政府会放过公民社会,一样会穷追猛打,她不预期自己提交回复后会即时被捕,一旦被捕,希望港人继续抗争。
对于特首林郑月娥今早指不依法行事的,不可自称属公民社会一员,邹幸彤表示,公民社会独立于政府体制之外,并非由政权定义,“政府话你系先系嘅,唔叫公民社会,叫政府公民社会。”支联会常委梁锦威说,支联会30多年来风雨不改地与香港人同行,支联会在公民社会的角色由全香港市民决定,并非林郑月娥一人便应否定支联会的努力。
徐汉光提司法覆核 禁制提交资料的要求
常委之一徐汉光,以个人身份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判定警务处处长要求支联会递交资料的信件为不当及无效,并要求宣布支联会并非“外国代理人”,以及禁制有关信件所订明的要求,直至法庭有进一步指示。他说自己担任常委逾30年,对支联会被指是“外国代理人”感到不忿,“明明系爱国,点解话我哋系外国代理人呢?......我地受边个指使?受天安门英灵指使。点解要释放民运人士,系为中国好。”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提交资料期限延长两周
同样收到警方信件,要求递交与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相关资料的立法会前议员刘慧卿,表示经要求后,警方同意延长递交资料限期两周至 9 月21日。关注组正讨论如何处理,有决定后稍后交代,现阶段并无补充。警方证实收到有团体要求延期提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