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约雇员须签效忠声明 梁筹庭:3个月临时工都要签损吸引力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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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上周向各政策局及部门发出通告,要求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后按非公务员聘用条款聘用的政府雇员,须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并在部门发出有关信函的三星期内签妥及交回,拒签者或被终止聘用。
公务员工会联合会总干事梁筹庭今早(24日)在港台节目中表示,如果是签一年以上合约的员工,签署声明属无可厚非,但一些3个月、半年短期合约的员工也要签署,可能做得有点过头,或减低政府临时工的吸引力。
指工作时期短 忧言论受制肘后损吸引力
梁筹庭指,现时这类公务员聘用条款聘用的政府雇员,编制约有2万人,未来几年应会稍为增加,因在疫情有更多临时工种。他认为,合约年期超过一年的员工宣誓亦无可厚非,始终长期在政府工作者,雇主有效忠要求亦属正常,但一些为期3个月、半年的临时工,如果工作年期本身已短,日后言论又有极多制肘,可能减低这些工种的吸引力,除非薪酬真的比私人市场高出很多。
他举例指,一些工种如救生员,工作性质是季节性的,如果接受政府的短期雇用,也要遵守这些言论的规则,他们或会宁可去私家泳池任职。
梁筹庭表示,难以预计有多少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拒签声明离职,因为这类工作不少属临时性质,雇员随时离任也不用提供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