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大改革︱如何判断爱国者?郑若骅:可参考104条正、负面清单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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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30日)全票通过修订《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接受《凤凰卫视》访问表示,支持相关修订,相信完善制度会提升香港治理能力,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郑若骅强调,律政司将立即启动本地修例程序,推动未来的三场选举。
对于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爱国者”,郑若骅认为,可参考《基本法》第104条宣誓条例,已经列出“拥护”、“效忠”的正面和负面清单,强调法例上已清楚列明怎样判断参选人的行为。

相信制度完善后可提升治理能力

郑若骅在访问中表示,完善选举制度可通过选举委员会,均衡、有序地扩大社会的政治参与度,令政治制度更有广代表性。她认为制度完善后可提升治理能力,一国两制能行稳致远,同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郑若骅又指,“爱国者治港”是参选者的基本原则,任何地方参政者都应爱国。她认为“爱国”包括不会损害国家和香港利益、不做破坏国家主权的事,从宪法的层面,爱国者须保护国家主权、领土主权和安全,“不会勾结外国势力,侵打自己国家。”

郑若骅:正、负面清单为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作具体定义

被问到怎样是“爱国者治港”,郑若骅称根据《基本法》第104条宣誓条例,列明要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当中提出的6项正面和9项负面清单,为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作出具体定义。郑若骅认为,有关清单是良好的法律基础,判断参选人是否爱国。

郑若骅称,律政司会配合人大常委会修订《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后,修改大约二十部本地的主体及附属法例。她又指,由于选委会的工作涉及特首选举、产生部份立法会议员和提名特首、立法会候选人,因此特首、选委会和立法会选举是环环相扣。郑若骅强调,当局会以综合条例草案处理修例工作,方便审议,让各条例衔接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