㓥房租管|业主会佘庆云批“2+2”只管业主不公平 宁可拆掉不租
政府去年委任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研究实施㓥房租务管制的可行性。小组上周举行最后一次会议为报告定稿,本周三向政府提交最终报告。消息指,会议通过报告内容,认同设立“2+2”租约年期、加租需按政府指标定立的幅度并以15%为封顶,不设起始租金。
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成员、香港业主会会长佘庆云在港台节目《城市论坛》上批评,“2+2”方案对业主不公平,一旦遇上“租霸”,业主难以要求对方离开;现时坊间讨论的方案,亦是惩罚业主为主,并不公平。他扬言,如要实行“2+2”,即是只管业主一方,宁可将现有㓥房拆掉。
质疑“起始租金”难以厘定
佘庆云指,起始租金难以厘定,即使是同区、同一幢楼的㓥房,景观、配套等都可以不同,质问如何有客观标准。他认为,加租问题有市场自行调节,15%封顶对他们业主而言影响未算太大,又批评政府政策失误、公营房屋不足,但矛头就被转移到小业主身上。
对于“2+2”租客优先续租安排,佘庆云激动表示,以往遇到一些不良租客,尚且可以在“死约”完结后要求对方离开“好来好去”,但如果变成“2+2”,租客可优先续租,即要忍足4年;扬言如果实行“2+2”,那就不是“租管”,而只是“业主管”,宁可将㓥房拆掉了事。
实际执行上,佘指部分“租霸”可能有精神问题、吸毒、恶意破坏等,其他租客不敢指证,倒头来都是业主受害。他指,订立“标准租约”自己第一个赞成,但认为“要罚就罚晒两边”。
郑泳舜:长远应订立类似“可加可减”机制
立法会过渡性房屋及㓥房事宜小组委员会主席郑泳舜表示,㓥房租客一向欠缺谈判筹码,过去经常出现业主滥收水电费、为赚更高租金而迫租客离开等事件,认为长远要厘定一个类似“可加可减”的机制。起始租金方面,他认为可“开放讨论”,认同标准合约是要双向,同时保障业主和租客。
前立法会议员张超雄表示,㓥房管理混乱、滥收水电等众多问题存在已久,租管只是纠正问题,认为如果没有起始租金,政府的现金津贴一定会全部落入业主手上,浪费公帑。他指,起始租金即使难计,亦有方法解决,例如一些海外国家会以当区市值计算金额。
全港关注㓥房平台召集人邓宝山表示,希望㓥房租徜法例实施后真正帮到街坊,但按现时资讯,保障仍不太足够,加租幅度以15%封顶水平仍是过高,应该跟随通胀才合理。他指,现实情况是业主和租客的议价能力不对等,“租霸”问题应该通过完善执法机制去解决,而不是直接不推动租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