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调解院|林定国:与国际法院互补 填补争议解决机制关键缺口
撰文: 冯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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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度举办的“国际调解论坛”在《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签署后召开。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国际调解制度的发展是全球和平治理体系的关键一环,国际调解院的成立,正填补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关键缺口,未来将与联合国国际法院、常设仲裁法院形成互补,共同构建更完善的全球争端和平解决机制。
为国家间争端、国家与他国国民争端、国际商事争端提供服务
林定国表示,国际调解院将为三类争端提供调解服务:国家间争端、国家与他国国民间争端,以及私营机构间的国际商事争端。他表示,相较每一宗个案处理模式,透过专门机构进行调解的优势显著,例如可就程序事宜提供指引、协助沟通联系、提供合资格调解员名册及甄选与委任服务、安排实体或遥距会议,以及确保资料保护与网络安全等。
香港优势为国际调解院运作提供坚实基础
林定国指,香港作为国际调解院总部,凭借其地理枢纽、交通便利、开放入境政策、多元文化及高度国际化法律体系,为机构运作提供坚实基础。在“一国两制”下,香港不仅是中国唯一普通法地区,更是全球唯一中英双语普通法体系,法律服务以“国际化、高水准、可信赖”广获认可。
此外,律政司今日与柬埔寨王国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两地在有关调解等争议避免及解决事宜上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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