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操守|新设分级处罚 梁君彦:与议助婚外情“中嘅机会多”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上月底提出制订《立法会议员守则》,包括升格成立立法会监察委员会,加强监督议员履职及行为操守。梁君彦昨日透露,委员会将由13名议员组成,惩罚机制则约为五级,由书面警告至撤销议员资格不等。
政界流传今届立法会内有个别议员疑涉婚外情,梁君彦表示,婚外情涉及私生活,是否违反操守由监察委员会按个案决定。他举例指,若出轨对象是议员助理,出事的机会就会大些,因为议助由立法会支薪。
月中提交守则文本 争取7月完成修例
梁君彦在4月25日宣布,将在今届立法会完结前制定新的立法会守则,引入多项措施完善履职监察、行为操守。他昨日与传媒茶聚时重申,守则是综合现有《议事规则》条款、法律列明的议员职责及中央对议员的期望等,让希望参选立法会的人了解议员的行为标准。他预告,立法会秘书处本月中会提供守则文本,争取在7月通过新守则及相关修例。
梁君彦透露,新的立法会监察委员会将由13名议员组成,由立法会主席担任委员会主席,内会主席任当然委员,再选出一名总协调人。委员处理针对议员的具名投诉时,会议及调查过程会保密,但调查结果会公开。
处分视乎严重程度 轻则书面警告 重则取消议员资格
新守则包括序言及五个章节,列明议员职责、应有的行为操守、利益申报要求及调查和处分,等等。处分级别由轻至重大致分为书面警告和训诫、公开动议议案谴责(情况严重可停职留薪)、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九条第七款动议谴责(取消议员资格)。
被问到于什么类型投诉属违反守则时,梁君彦举例指若议员涉及刑事或违法行为投诉,立法会会在执法部门处理并有裁决后才跟进,但若涉及操守与失职,委员会若掌握证据就可成立三人小组调查。
立法会作为治港架构重要一环,不仅参政议政能力备受关注,私德亦惹人注目。被问及若议员牵涉婚外情时会如何处理时,梁君彦称要视乎情况和证据,若相关议员带同太太澄清,“无证据下便无得做”,但若婚外情涉及议员助理,“中嘅机会多,因为助理是我们(立法会)畀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