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彦:制订立法会守则完善议员履职 目标今届做好、下届起实施

撰文: 冯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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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今日(25日)见记者,表示议员自觉有意识要有更多担当及更高标准,对自己更高要求,加强自我监督,故需要自我完善履职制度,回应国家及社会期望。他指,每一届立法会任期完结前都会总结经验,检讨优化运作,认为现时是适当时候,检讨议会效率,增加透明度及问责性。

他表示,是次检讨包括制定新的立法会守则,引入多项措施完善履职监察、行为操守,不当行为会有处分机制,整个建议将会交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跟进,及后再立法会大会提出修改,冀今届立法会完结前做好,下届实施。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宣布正着手修改议事规划。(梁君彦facebook)

议员出席会议表决及提交工作报告列入守则

梁君彦表示,立法会议员是管治团队重要组成部分,参考了行政会议成员、政治委任官员、公务员等,制定新的立法会守则,引入多项措施完善履职监察、行为操守,包括议员出席参加会议表决,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定期提交工作报告等。

梁君彦表示,与各党派代表及不同界别的议员,就完善自我监督、优化立法会议员履职制度进行了好几次交流。(梁君彦facebook)
梁君彦表示,与各党派代表及不同界别的议员,就完善自我监督、优化立法会议员履职制度进行了好几次交流。(梁君彦facebook)

不当行为有处分机制 严重可停职兼无薪酬

针对议员的不当行为有处分机制,议员利益申报机制亦会改进。有见及此,议员利益监察委员会将升格为立法会监察委员会。梁君彦指,惩罚机制有不同程度,严重可停职,停职的议员不可以享有薪酬,需修改《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

其他措施包括检视职务考察安排、简化委员会选举。整个建议将会交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跟进,及后再立法会大会提出修改,以及向政府建议修改《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冀今届立法会完结前做好。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率领立法会代表团在厦门进行职务考察。(政府新闻处图片)

职务考察需完善 梁君彦冀委员会过半数出席才获批

职务考察方面,梁君彦表示过往有职务考察得“三几个议员”出访,但每次考察都需要动员秘书处、官员陪同,接待方亦有很多人,如果只得两三个议员出席似乎不太尊重,希望藉本次检讨加以完善,例如,20人的委员会最少一半人确认出席考察才去。梁君彦指,议员要给予自己一些压力,考察时多些议员才有意思。

梁君彦表示,议员要有自我要求,要不断提升,其实很多措施在《议事规则》有涵盖,但认为可整合成手册,让议员清晰明白相关指示,新议员亦可以更好地了解。他又称,守则没有KPI,但会提醒议员开会是主要工作。他补充,任何守则都有约束力,希望议员跟要求做事,但并非旨在处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