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和卖码头|港澳办再转载评论文章 促尽快回头改变错误决定
撰文: 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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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长和或向美资财团出售巴拿马运河资产,港澳办周三(2日)再度转载《大公报》评论文章,重申长和的港口交易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审查合情合理合法。作为香港的重要企业,长和必须尊重国家利益,应当承担最基本的责任义务,必须尽快回头,改变错误决定。
国家利益有凌驾性 接受国家审查属全球做法
文章引述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表示,国家利益有凌驾性,举世皆然。美国人提出的要求也不是“在商言商”,而是为了国家利益。反问如果中国要买美国芯片企业,美国企业愿意卖,美国政府会否同意。
立法会议员邓飞表示,对于涉及重大基础设施的交易,接受国家审查是全球普遍的做法,不仅中国如此,其他主要经济体也有类似的监管机制。他指出,企业在跨国经营时应该有国家安全风险意识,尤其是在涉及关键基础设施、战略资源或地缘政治敏感项目的交易中,应评估交易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造成的影响。
香港中国旅游协会副理事长、东区区议员林心廉表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曾否决中资收购半导体企业,欧盟亦严格审查能源、交通领域的外资并购。中国的审查机制与国际接轨,是保护国家经济主权的必要之举。中国的审查绝非“排斥外资”,而是为市场划定健康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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