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案提扩港资港法港仲裁 毛乐礼:有助香港法律业拓展内地业务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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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公会首次与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合作,为“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学员举行座谈会,一连两个星期讨论仲裁及跨境争议。大律师公会主席毛乐礼表示,刚发表的财政预算案,提出扩充套件“港资港法港仲裁”至大湾区城市等措施,有助香港法律执业者在内地拓展业务。他认为香港有关仲裁的法制基础稳健,仲裁裁决可在内地及不同司法管辖区互相执行,座谈会进一步深化两地法律服务的交流,相信有助推动更多合作。

座谈会与80位内地法商精英交流。(大律师公会提供)

“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由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与内地司法部合办,80位内地学员来自不同背景,包括多间大学的法学院、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代表,亦有投资公司、电子科技、能源等等企业代表。这是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去年11月正式启动以来,与大律师公会的首个合作项目。

毛乐礼﹕推广港仲裁创两地合作机会

毛乐礼上星期出席首场座谈会并致辞,指培训班的学员背景多元,感谢学院的邀请和安排,为公会与内地各领域的法律专才,提供面对面的交流平台,他又指香港在一国两制下实行普通法制度,语言及地域上的优势无可取替,随着跨境仲裁的需求日益增加,香港成为内地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国际联络人。他期望透过座谈会,向内地同业推广香港的高水平仲裁服务,为两地法律界创造合作机会。

康亚男(大律师公会提供)
许伟强(大律师公会提供)

公会四位仲裁专家讲解

大律师公会的首场座谈会,由公会内地事务常委会联席主席许伟强,联同委员康亚男为学员讲解《香港仲裁条例》,分析香港及内地在仲裁程序的异同,并以个人经验分享两地律师在国际仲裁案件的合作优势。

谭允芝(右)及罗凯文(左)(大律师公会提供)

第二场座谈会则由公会前主席谭允芝及大律师罗凯文,介绍香港大律师在跨境争议中的角色,以及分析仲裁机构规则及案例。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办公室主任杨玲,感谢大律师公会代表的分享,她指培训班有助内地的法律执业者,认识及了解国际仲裁,透过香港“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