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会通过修议事规则 增议员行为不检点处分 下月交大会审议
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26日)向内会提交第一批拟议修订,包括针对议员行为极不检点的处分、订明立法会辩论时限及调整议员发言时间等5项有关《议事规则》的修订,获内会通过并将于下月24日提交立法会大会审议。
至于就《内务守则》的3项修订,包括不再容许在委员会会议上无经预告而动议议案、变更按《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的议员议案的处理次序等,则在内会一致通过下,将于下周一会议起生效。
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谢伟俊今日就《议事规则》及《内务守则》进行的检讨,向内会提交第一批拟议修订。
委员会就《议事规则》提出5项修订,第一是针对议员行为极不检点的处分,立法会主席可因该次或该等失当行为而将该议员点名,由立法会代理主席动议一项不容辩论亦不容修正的议案,以供立法会决定应否在该议案指明的期间,暂停该议员在立法会的职务,被暂停职务期间议员的酬金会按比例扣起;第二是立法会主席可视乎情况设定辩论及发言时限;第三是在任委员会主席,在新会期的委员会主席选出前,拥有处理一般事务的权力;第四是完善立法会的辩论中止待续程序;及第五防止可能出现滥用程序的拟议修订。
梁美芬指修例后毋须惊动警方
多名议员发言支持有关修订,经民联梁美芬形容是迟来的修改,称从2008年立法会出现了“第一只蕉”,连续3届的议事规则委员会都在思考如何改善“家规”,对终于走到这一步表示欣慰。她又强调,并非如外界所指的“加辣”,而是毋须再惊动警方,就属于议事的纷争可以自己解决。
新民党叶刘淑仪亦支持修订,批评立法会的秩序每下愈况,直至“揽炒派”离开。她说过去动辄出现投掷物件、冲向主席台等的事件,指这些事情没有议会会容许。自由党张宇人则指,有党友关注修订后限制议员只能发言5分钟未必足够,但他认为有需要精简发言。他又表示,《议事规则》大部分条文取自英国国会,“好似绅士俱乐部,大家可以互相尊重,有啲嘢唔会去得好尽”,批评泛民“为揽炒乜都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