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修规拟罚停赛 议事规则委员会通过建议 料下月底交大会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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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本月初就修改《议事规则》咨询全体议员,其中委员会建该拟设“停赛”制度,若议员在立法会及选定委员会行为极不检点,主席可考虑暂停有关议员在立法会的所有职务,同时参考英国下议院,在同一任期内针对有关议员的暂停职务议案获通过的次数,会以递增级别计算,首次停职一星期,第二次停两星期,之后停职四星期、八星期,如此类推。
议事规则委员会今天(22日)召开闭会会议,主席谢伟俊在会后表示,委员会通过有关修规建议,建议将会在本周五的内会讨论,料下月底可以提交大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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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员会文件,在“停赛制”下,若立法会主席认为,《议事规则》第45(2)条所订的罚则不足以处理议员在立法会、全委会、财委会或内务委员会作出的单一次或多次极不检点行为,将会触发施行拟议处分的程序。根据有关拟定程序,立法会主席可在大会上,将该议员点名,须顾及事件所涉行为的严重程度、所造成或威胁造成的干扰、损害等性质及程度、类似行为的频密程度,以及该议员有否漠视主席的权威或不断或故意藉滥用规则阻挠会议处理事务等。
其后,立法会代理主席动议一项不容辩论亦不容修正的议案,供立法会决定是否在该议案指明的期间,暂停该议员在立法会的职务。建议将会参考英国下议院,在同一任期内针对有关议员的暂停职务议案获通过的次数,会以递增级别计算,首次停职一星期,第二次停两星期,其后停职四星期、八星期,如此类推。
停职期间,议员不得参与立法会所有事务,包括立法会及其所有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在立法会申诉制度下处理申诉,同时将被暂停发放酬金、津贴、任满酬金及暂停发还工作开支。
委员会主席谢伟俊表示,委员会今天通过有关修规建议,建议将会在本周五的内会讨论,料下月底可以提交大会处理,强调修规建议平衡议会有效运作,同时考虑到议员在宪制上的发言权和代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