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及国徽条例》修例料本年度展开 政府拟学校需每日升挂国旗
撰文: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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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人大于去年通过《国旗法》及《国徽法》修正草案,特区政府将修订《国旗及国徽条例》。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向立法会提交咨询文件,并会在本立法年度内尽快将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政制事务委员会下周四(18日)的会议将就此展开讨论。
根据立法会文件显示,为配合新修订中有关宣传国旗及国徽知识的规定,当局会进行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如制作政府电视宣传短片及声带,宣传国旗及国徽的背景,以及升挂国旗时应当遵守的礼仪等。当局又拟将有关学校升挂国旗规定的条文,纳入本港条例。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去年10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修正草案。当局在文件中表示,修订本港《国旗及国徽条例》的原则,是必须充分体现经修改后的《国旗法》及《国徽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并实施修改后适用于本港的规定,以履行特区的宪制责任。
内地《国旗法》列明,学校除寒假、暑假和休息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有条件的幼儿园亦需参照学校规定升挂国旗;学校除假期外,每周亦需举行一次升旗仪式。当局建议,将有关学校升挂国旗的条文适当地纳入修例范围,执行细节则会按本地情况调整及修订。
而内地《国旗法》则列明,中小学应当教育学生了解国旗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旗升挂使用规范和升旗仪式礼仪;以及新闻媒体应积极宣传国旗知识,引导公民和组织正确使用国旗及其图案。当局建议,将有关爱国主义教育的条文纳入修例草案,为配合宣传国旗及国徽知识的规定,当将进行相关宣传教育工作,例如制作政府宣传短片及声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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