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宋小庄称初选非法 梁家杰:揽炒十步如狂想 需中央配合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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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上周引用港区国安法拘捕50多名民主派人士,指控他们涉违反国安法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
公民党主席梁家杰今日出席《城市论坛》时指,初选发起人戴耀廷的《真揽炒十步》文章有如“狂想曲”,需要港府、中央配合才成事,非其可控范围,质疑本港法律何时变得“诛心”。
同场的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庄认同“揽炒十步”未必成事,但认为初选本身非法,例如声称化表泛民已涉及误导。

梁家杰指,戴耀廷的文章与其说是图谋,不如说是狂想曲,因为种种内容都并非他可控范围,质疑香港法律何时变得“诸心”。(资料图片/高仲明摄)

梁家杰在论坛上指,坊间讨论一直关注初选有何“非法手段”,提到警方以戴耀廷的文章《真揽炒十步》为例子,但他认为文章与其说是天马行空的图谋,不如说是“狂想曲”,因为首先要选民选出来议员,再要特首配合解散立法会,还要中央人民政府后续军管香港,种种都并非戴耀廷可以控制的范围。他质疑,香港法律何时变得“诛心”,由“DQ”到今次“大搜捕”,当权者不时“堆砌动机”。

宋小庄表示,认同特首可以不解散立法会,有机会做不到“揽炒十步”,但指这可以是戴耀廷在法庭中辩护的理据。

▼民主派去年7月初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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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庄:国安法优先于《基本法》有关预算案条文

宋小庄相信,国安法22条提及的“非法手段”,包括《真揽炒十步》及初选,指普通法及大陆法都会将行为及动机有所联系,即使事件横跨7月1日,“非法手段”已联合在一起。他认为初选本身就是非法,并非所有法律没禁止的行为都是合法,例如选举协调应止于内部,初选参与者声称代表泛民,已是涉及误导。宋指,政府有责任解释清楚何谓违法,认为政府以前没有讲清楚,是“公职人员不作为”。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民建联马恩国指,如果立法会尝试用财政悬岸逼使政府同意诉求,就算是《基本法》本身存在相关条文,国安法亦不准以此意图及做法执行。宋小庄补充指,国安法与《基本法》设计不同,是补充了国安法,指国安法要求三权团结一致,保护国家安全,当国安法有补充时,会优先适用。梁家杰笑言认同,指如果国安法的确有违《基本法》的逻辑,应修改《基本法》。

民主动力秘书赵恩来则指,初选参与者非人人支持揽炒,笑言如果空有想像即犯罪,鹅颈桥“打小人”者有想法、有付费,已经有问题。

宋小庄认为,国安法与基本法设计不同,是补充了国安法,指国安法要求三权团结一致保护国家安全,当国安法有补充时,会优先于基本法条文适用。(资料图片/YouTube截图)

马恩国:初选市民违限聚令已属非法手段 惟不赞成拘捕市民

马恩国指,他亦曾担心当局会否用第22条拘捕参与初选投票的60万人,因为他们涉违反了限聚令,就已经是非法手段;至于被捕的55人,他认为应与初选主办方同以国安法第23条控告才对,因为他们煽动教唆了其他人参与非法揽炒手段。他强调,相关条文只需要“旨在”有意图,不一定要实际有效果才能入罪。不过,马恩国亦承认,初选本身未必是非法手段,他个人不赞成拘捕参与投票的60万人。

赵恩来反驳指,如果只有动机就会犯法,那鹅颈桥打小人就已经有很多人犯法,因为既有动机,亦有实际付费行为。宋反驳指那只是私人行为,不涉公权力,呼吁赵认真研读中国法律。赵补充指,初选并无阻止人参选,故亦并无违反选举条例。

观众高先生质疑国安法的红线似乎愈将愈窄,强调并非所有投票市民都支持揽炒,亦认为不少人投票时有保持社交距离。马回应指,是否群众聚集,(如有检控)可留待审讯时处理。警方已表明,没打算拘捕参与投票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