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英美澳加外长批大搜捕消除异见 港府斥双重标准令人震惊

撰文: 林剑
出版:更新:

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外长以及美国国务卿,今日(1月10日)发表联合声明批评香港警方近日大规模拘捕举办或参与民主派初选的人士,指《港区国安法》正被用作消除异见和反对声音,呼吁中国政府尊重香港人民自由,免于遭逮捕和拘留的恐惧。
特区政府同日发声明反倒,批评相关言论持双重标准,是暗指“持某种政治理念的人应不受法律制裁”,令人震惊。

+14

政府发言人指,特区有宪制责任维护国家安全,自国安法实施以来,特区政府一直在香港依法和尽责地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香港国安法》或特区内任何法律,对香港每一个人皆平等适用;无人可凌驾于法律之上。对于某些海外政府官员似乎作出持某种政治理念的人应不受法律制裁的言论,我们感到震惊。”

发言人提到,不论嫌疑人的政治背景,执法机关都有责任对违法行为采取行动,拘捕行动是根据证据而作出,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条例行事,又指《基本法》列明律政司基于证据、适用法律及其《检控守则》而作出独立检控决定,不受任何干涉。

▼民主派去年7月初选情况▼

+1

政府:港区国安法比其他司法管辖区更佳

政府认为,港区国安法是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并有特定条文保障市民在《基本法》及国际有关人权的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下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并体现了无罪推定、一事不再审,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政府指,这些特点使港区国安法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相类似的国家安全法律看齐,甚或更佳。“其他司法管辖区的高级官员妄语诋毁《香港国安法》,明显地是采取双重标准。”

政府发言人指,自国安法落实以来,街头暴力已经大为消减,社会恢复稳定,市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得到保障,罪犯亦在独立的司法制度下被绳之于法;对香港的繁荣以及本地和外国企业在香港的商业活动而言,稳定的环境均极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