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尽责维护国家安全 无惧任何海外政府制裁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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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名民主派人士,因参与初选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捕,多国政要批发表评论,批评此做法。
特区政府今日(7日)发表声明,回应外国政治人物言论,指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又表示港府一直在香港依法和尽责地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无畏无惧。
▼逾50名民主派人士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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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国安法》或特区内任何法律,对香港每一个人皆平等适用;无人可凌驾于法律之上。对于某些海外政府官员似乎作出持某种政治理念的人应不受法律制裁的言论,我们感到震惊。”
发言人指,与一些海外评论者的指控相反,《香港国安法》清楚列出所规定的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和刑罚。与此同时,《香港国安法》有特定条文,保障市民在《基本法》及国际有关人权的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下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该法律亦体现了无罪推定;一事不再审;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斥海外评论者妄语诋毁《香港国安法》
发言人说,上述特点使《香港国安法》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相类似的国家安全法律看齐,甚或更佳。发言人批评海外评论者“妄语诋毁《香港国安法》,明显地是采取双重标准,只会暴露他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的偏见”,又说“政见上的多元与试图严重破坏政府依法履行职能之间存在清晰的界线,任何国家都不会容忍这种歹毒的图谋”。
发言人指,特区政府有坚定决心、毅力和能力执行《香港国安法》,在“一国两制”原则下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又指港府无惧任何海外政府的制裁威胁,亦会毫不犹豫谴责粗暴干预香港事务的外国或境外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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