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谭惠珠:初选本身不是非法 关键在参选人表明阻挠政府

撰文: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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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6日)大举拘捕53名民主派人士,指他们组织或参与去年7月的民主派初选,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中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大部分被捕人士被通宵扣查至今。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今日(7日)接受电视台访问时表示,初选本身并不是非法行动,关键在于发起人戴耀廷提倡的“揽炒十步曲”,以及参选人以签署或公开承诺形式,表明会否决《财政预算案》,严重阻挠政府依法履行职能。

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之一的,即属犯罪:...(三)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
《港区国安法》第22条(节录)

对于被捕人哪些行为涉及《国安法》第22条中所指的“非法手段”,谭惠珠称不会猜测,相信警方调查后会有更多资料,但就强调任何刑事案件需先证明犯罪人的意图,律政司亦会在有合理机会判罪下才作起诉。

谭惠珠认为,“揽炒十步曲”及有关“35+”的声明及言论,均是证明有关人士有意图干扰政府的证据。她解释,相关人士行为的目的是透过否决《财政预算案》,令政府停摆或令特首辞职,严重影响有关基建、教育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拨款,瘫痪政府运作,就触犯了《国安法》所指的严重阻挠特区政府依法履行职能。

▼逾50名民主派初选参选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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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目的亦违法? 谭惠朱:打劫失败唔代表无事

对于有人提出相关人士尚未当选、或尚未达到上述目的,谭惠珠笑指,“打劫银行中间有事打劫唔到,但证明你做晒准备功夫,就唔等于无事”,强调不需要行政机关被推倒后才有证据。被问到是否代表否决《预算案》属违法,她称重点在于否决的理由或目的,而被捕人明确表明,目的是“揽炒”及严重阻挠政府。

至于有份参与投票的60万市民,谭惠珠指他们没有签署声明,对戴耀廷的“炒十步曲”表示同意;强调要视乎以个人而言,是否具充足证据证明有犯罪意图。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则指,即使没有武力行为,透过否决《财政预算案》瘫痪政府亦算是非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