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胡志伟获准保释后 因涉煽惑他人参与七一游行案押送上庭
撰文: 黎静珊 邓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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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引用《港区国安法》第22条,指控去年7月组织或参与民主派“35+初选”的53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大部分被捕人士被通宵扣查,最快可于今日(7日)中午获准保释,暂不检控。
其中民主党立法会前议员胡志伟,涉参与泛民初选颠覆政权一案获准保释 惟早前被控涉煽惑他人参与七一游行案时,疑未按法庭命令交出旅游证件,今日从黄大仙警署,由警车直接押送至西九龙裁判法院。
去年12月8日警方拘捕8名民主派成员,包括民主党主席胡志伟、社民连副主席梁国雄、成员邓世礼、民阵召集人陈皓桓、立法会前议员朱凯廸、东区区议员曾健成(阿牛)、陈荣泰、徐子见最少8人,涉嫌去年6月30日在终审法院外、以及7.1游行的非法集结事件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举行或组织未经批准集结” 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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