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田北辰质疑被捕者如何“非法手段”颠覆政权 促警方交代

撰文: 彭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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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去年发起初选争取立法会“35+”,逾50名参加者今早(6日)遭警方国安处人员上门拘捕,被指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中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田北辰表示,警方以《港区国安法》22条第3款作控告,但他指条例中有另一元素是牵涉要用“非法手段”,“我听完哂都唔系好听到警方觉得相关人士用咗咩‘非法手段’”,又指“佢哋(警方)觉得成个计划目标系非法,但我听唔明系用咩非法手段去达到呢个目标”。

▼逾50名民主派初选参选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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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北辰在Facebook发帖,希望警方再解释清楚,“如果唔系点起诉呢?到时律政司都无可避免要再解释”,认为若上庭后未能入罪,“咪更加打击管治威信?”

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之一的,即属犯罪:   (三)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
港区国安法第22条(3)

警方今早拘捕53人,涉及“揽炒十步曲”及“35+”两个行动,部分人涉嫌违反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消息指,被捕者包括戴耀廷、梁国雄、胡志伟、涂谨申、尹兆坚、林卓廷、邝俊宇、黄碧云、范国威、杨岳桥、赵家贤、何启明、施德来、郭家麒、刘颕匡、袁嘉蔚、何桂蓝、梁晃维、朱凯廸、岑敖晖、冯达浚、阿布泰国生活百货创办人林景楠等人。

▼多名民主派人士被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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