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道立指司法改革要有理据 谭耀宗否认因不满判决:不能一成不变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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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近日要求推行司法改革,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昨日(1月5日)指,司法改革要有理据和细节,不满裁决、“赢唔到官司”便要求改革并非好理由。
日前撰文主张司法改革的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回应指,司法机关不能一成不变,要随著社会变化而与时俱进。他提到,基于香港独特的宪制情况,应该发展出一套与其他普通法国家不同的做法,认为司法人员可多与内地人员交流。

马道立对记者主要提问的回应。(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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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耀宗:绝非因不满判决而提改革

谭耀宗今早出席港台节目时表示,马官说法其实也是承认司法机关有改革需要,只是希望提出的意见具体一点、有的放矢。他强调,自己绝非因某些官司不满结果而提改革,但承认社会有不少人对司法机关的意见,诱发点通常来自判刑。他提到,有时判词涉及很艰深的法律用语,法律精英才能明白,公众对结果不解,有异议是很正常。

他相信随著社会变化进步,市民对司法机关有所期望很正常,但强调这不是要将司法制度批评到一无是处,反而是爱护它。

倡发展与别不同普通法制

谭耀宗引述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烈显伦、资深大律师梁定邦等人意见,指现时法院某部分裁决引用普通法原则,但有时候会把一些非常古老,乃至于18世纪的案例作为参考,套用在香港,但其实时代文化背景已不同,认为司法机关须自觉争取社会认同,主动消除一些体制的“神秘感”,公开透明。

他又指,回归后香港是全国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地区,但发展也要遵循“一国两制”基本准则,尊重国家宪法、《基本法》、中央权力,不能跨越特区政府府制订政策权力,认为社会需要对相关改革的讨论有所参与。至于这会否和其他普通法地区做法不一,谭耀宗认同,但指这就是“一国两制”的特质,不是抹杀普通法的特点。他提出,内地司法近年已有相当进步,部分案件审讯更可直播公开,本港司法机关应多与内地法律专家、司法人员交流。

谭耀宗、叶巧琦。(资料图片)

大律师公会:改革须有细节及理据

大律师公会副主席叶巧琦表示,同意法律需要与时并进,但如果改革需要提出细节和理据。她指,单单指英国、澳大利亚也有“量刑委员会”,不是充分理由,而马道立早前亦已指出,由高级法院作量刑指引的做法目前仍然可行。她表示,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写清楚司法改革的门槛何在,但要进行大型的司法改革,需社会达到共识才会启动研究。

叶巧琦又指,法律有一些特别、惯用词汇,新接触法律的人可能觉得艰涩,但一般而言都不是艰涩文字,而且过去一年不少重要案件的判词即时上载到网上,市民可以阅读和了解,质疑部分人未看清楚判词就作出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