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判刑│新华社:乔映瑜庭上哽咽 曾教夹口供“出海钓鱼”
12名涉嫌触犯内地偷越边境罪的港人,今早(30日)在深圳盐田人民法院判刑。涉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的邓棨然、乔映瑜,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及2年;8人被控偷越边境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另外2名未成年港人则不获起诉。
《新华社》报道指,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这是一宗有组织、有预谋的偷渡案,邓棨然及乔映瑜是在“上家”安排下,策划组织10人从香港偷渡台湾。报道又指,乔映瑜在最后陈述时几度哽咽,指自己已认知到内地法治的公平公正及严谨,对于触犯一连串的法律感到后悔万分,希望法庭可从轻处理。
学习驾快艇 人链运物资
报道指庭审披露,邓棨然及乔映瑜准备偷渡前期已与“上家”商议偷渡计划,并被安排组织策划偷渡。邓棨然在8月购买快艇,在安排下学习基本驾驶快艇的技能,并负责驾驶偷渡快艇,乔映瑜则负责与其他涉案人员联络。
报道提及,两人在8月23日凌晨联系其余10人,在西贡布袋澳码头会合,并组织其他人以“人链”接力方式,将所需的燃油、食品、望远镜等物资运上快艇。邓棨然于早上7时驾驶快艇出发,乔映瑜交代注意事项,如互相监督拔出手机卡,若遇到内地海警,统一回答是“出海钓鱼”。乔映瑜亦通过海上定位系统、卫星电话等向“上家”汇报位置,广东海警早上8时,在管辖海域例行巡逻时截停可疑船只,发现12名船上港人。
▼12港人背景及监禁刑期▼
检察机关提从宽处理量刑建议 各人签《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庭审过程中,报道指深圳检察机关出示四组证据材料,印证邓棨然、乔映瑜组织偷越边境以及郑子豪等8人涉偷越边境,10名被告人及委托律师对此表示无异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充分考虑辩护律师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建议,由于本案各人认罪悔罪,检察机关依法提出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各人在辩护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指乔映瑜陈述时几度哽咽 对触犯法律感后悔万分
报道提到,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周一(28日)审理案件时,乔映瑜在最后陈述时几度哽咽,指自己已认知到内地法治的公平公正及严谨,她亦获得应有权利。乔映瑜称,因其偏见和冲动,做出很多对社会、家庭有危害的行为,触犯一连串法律,感到后悔万分。她希望法庭可从轻处理,尽早回归社会作出贡献,让她有足够时间为家庭作弥补。
报道又称,多名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表示,以往轻信他人传言,对内地执法、司法机构存严重误解,现已亲身感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指他们除了反省这次犯罪外,亦深刻反省以往的过错,对家庭、社会的不负责任,感后悔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