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判刑|谭耀宗:内地法院从轻发落 梁美芬料回港后不获保释
12名港人偷越边境案今日(30日)判刑,当中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罪成的邓棨然及乔映瑜,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及2年;被裁定偷越边境罪罪成的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另有两名未成年港人则不作起诉。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表示,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认为今次内地法院所判的刑罚属适中,算是“从轻发落”。本身是大律师的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形容属中度判决,料涉事港人回港后不会获保释。
谭:特殊情况下可不公开审理
谭耀宗指,根据内地刑法,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可判处2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两名涉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的港人判囚2至3年并非最高的刑罚,认为内地法院算是从轻发落,刑罚程度适中。
他估计,当事人认罪是判刑不重的原因之一,而两名未成年人士也相信是因有悔罪表现,内地法院按法例不予起诉。他提到,内地法官判刑时没有考虑到当事人在香港所犯的罪行,而涉事港人在香港涉嫌触犯的罪行更加严重。
对于内地法院以旁听席已满为由,拒绝家属到法院旁听,外国领事馆人员亦无法进入法院旁听,谭耀宗说,根据内地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包括涉及国家机密、个人私隐、商业秘密及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案件可不公开审理。
▼12港人背景及监禁刑期▼
梁美芬:中度判决 料涉事港人回港后不获保释
梁美芬在Facebook表示,相信不少香港人都觉得判罪比想像中轻,除了组织者被判3年及2年,其他都是判7个月。
她分析,深圳市盐田区法院只是根据被扣港人于内地牵涉的部分作审讯,即只就偷渡问题审案,形容属中度判决,并非重判,但亦非轻判。她强调,内地法院今次完全依内地法律,就在内地的违法行为审理。
梁估计,有关人士在内地服刑完毕,回港受审的时候,将牵涉司法协作,因为案件包括不同的司法管辖区,而在香港的犯罪行为,内地执法部门应该会交由香港一方处理,例如李宇轩在港牵涉国安法的罪行,应会交回本港审理。她亦相信,由于李已曾经弃保潜逃,本港法院不会再批准他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