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政府胜诉 梁家杰:反映终院离地 梁美芬指裁决合理

撰文: 罗家晴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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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反修例运动期间,政府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禁蒙面法),禁止市民游行时蒙面。终审法院今日(21日)就相关司法覆核案颁下判辞,裁定《紧急法》并无违宪,无论在和平合法或非法集会,皆不能蒙面。
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梁家杰称,裁决令人失望的地方是反映终院离地,他认为法院犹如假设三权之中,除了司法外,立法和行政两权都是健康和正常行事。他又指,终院假设行政机关会开诚布公以及有效行使“先订立,后审议”方式等,正是离地的原因。梁家杰期望,法院仍是为香港人权和自由把关的重要机关,不要沦为章皮图章。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欢迎终审法院维持《紧急法》不违宪的判决,认为裁决合理,𨤳清多月以来的争议。她称法院指出,政府根据《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合宪合法,去年发生严重人群聚集演变成暴力事件,法院认为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符合相称性。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欢迎终审法院维持《紧急法》不违宪的判决,认为裁决合理,𨤳清多月以来的争议。(周皓宜摄) 

梁美芬续指,法院指出,游行示威自由并非绝对,根据香港法例、《国际人权公约》等,就国家安全、公共卫生及秩序,游行示威等表达自由可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公民党执委、东区区议员李予信认为,裁决是抽离于香港面对的情境,包括面对的行政滥权、人权受侵害等情况,都难在判词反映出来。他认为法院仍假设三权分立运作良好,能互相制衡,再推断出相称性讨论。

公民党主席梁家杰(中)称,裁决令人失望的地方是反映终院离地,假设三权之中,除了司法外,立法和行政两权都是健康和正常行事。(公民党facebook)

公民党秘书长、大律师梁嘉善称,除了反修例运动外,其他场合同样有示威、游行,若小朋友和受害人参与是否都不能遮盖身份,强调这是实际问题。她又指,身穿黑色衫、黑色口罩本身不是错误,批评政府声称的预防性措并无明确限制,“今日出嚟同你讲唔可以带口罩,听日你讲唔可以著黑色衫,后日同你讲爸爸妈妈出街唔可以带小朋友。”她认为,这些模糊的限制和措施令香港人人自危,自我审查。

禁蒙面法定立的经过及引发的争议。(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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