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周庭等3人围警总判囚 罗冠聪称判刑重 建制指应有制裁
撰文: 文维广
出版:更新: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林朗彦及成员周庭涉及去年6月21日的包围警察总部案判刑,三人分别被判监13个半月、7个月及10个月,即时入狱。
前众志主席、现流亡英国的罗冠聪指判刑十分重,感到震惊,令人质疑香港的司法独立,更形容“法庭再一次成为偏帮政权的镇压工具”。
有建制派指,法院裁决是对违法分子的应有制裁,是依法办事的具体体现,彰显法治精神。
罗冠聪发声明指,黄之锋、林朗彦并非首次入狱,二人仍有其他控罪在身,而周庭亦正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称“不知道三人何时才能步出监狱。”他又希望国际社会可以发声,并要求即时释放三人。
全国政协委员、友好协进会副会长陈清霞指,去年修例风波中,极少数人涉嫌策划、组织违法暴力活动,重创香港社会秩序、经济及民生福祉,亦令国家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她指,公然号召群众包围警总是严重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是罪有应得。
她期望今次判决能提高阻吓力,示威者勿以民主、自由、公义等为名,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