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全体一次过宣誓 华员会指具一致性 促制定清晰惩处机制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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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昨日公布,现职公务员需要一次过宣誓或签署声明,局长聂德权明言,拒绝签署者的升迁一定受影响,正咨询律政司的意见,短期内与公务员团体交流。
华员会会长利葵燕今早(27日)表示,该会认为一次过宣誓没有问题,只要有序进行即可。她又指,有超过一半会员认为一次过宣誓可反映公务员的一致性,同时减省行政工作,但建议局方不应急于推行,应先向公务员交代清楚宣誓的背景、后果等,这是公务员的合理期望,符合程序公义。

利葵燕。(资料图片)

指应多渠道培训公务员

利葵燕在电台节目中提到,她早前与公务员接触时,遇到两种极端情况,有人对宣誓捕风捉影,但亦有人“誓愿当食生菜”。她指,华员会已要求当局解释更多有关法理依据、惩处机制的内容,认为行政方面亦应尽量简单。

华员会在6月曾向包括会员及非会员的公务员作意见调查,见到不少忧虑及担心的意见。利葵燕认为情况正常,因为有关事宜以往很少提及,而现时又有港区国安法,故大家都要求解释得更清楚。她促请局方解释公务员如果没有遵守誓言、违反声明内容有何后果,又建议长远而言从多渠道培训公务员,让他们清楚有关情况。

促制定清晰透明惩处机制

至于有何惩处机制,利葵燕称目前仍未掌握,相信局方尚未制定,料有拟稿时会再向工会反映。她已要求局方制定清晰、透明的惩处机制。她又指,一贯处理公务员的纪律秘书处未必容易处理宣誓事宜,认为设立专门的机制会较好,但亦考虑到增加人手的问题,希望局方尽快与他们商量。

利葵燕又提到,早前给新公务员入职时签署的声明相当清楚,主要牵涉三部分,分别是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及对特区政府负责,但不论有没有签署声明,三项原则本来都要遵守,只是现时由国安法指明任公职者要签署声明。

至于公务员一旦涉及违反声明,利葵燕强调要有细节才能考虑。她认为现时有人不签署声明亦不出奇,因为公务员人数始终很多,但认为大家都要守法,而宣誓已成为担任公务员的法律要求,故如无特别情况作为不签声明的原因,相信亦很难接受有人既不签声明又要做公务员。利提到,局方仍未就安排约见他们,她希望尽早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