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案|港府斥台方有政治筹谋:不断以不同借口制造赴台障碍

撰文: 吴倬安
出版:更新:

协助陈同佳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昨天(14日)下午约4时,现身位于金钟力宝中心的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香港),他拿着一叠文件和护照,为陈同佳及他本人申请赴台签证,不过被经文办拒收有关文件。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今天(15日)解释为何拒绝管浩鸣和陈同佳的办证,表明杀人嫌犯不可能以“自由行”的方式来台,又揶揄管浩鸣无资格为陈同佳代办签证,“他是一个牧师而非律师,怎么接受委任?”香港政府晚上(15日)发声明,指陈同佳自愿到台湾自首,与港台两地有否刑事司法协作机制,是两件独立事情,批评台方硬要把两者扯上关系,显示台方有政治筹谋。

+3

港府发言人指出,《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并不适用于台湾,去年特区政府建议把《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作出修订,正是要处理这个法律漏洞的问题,最后因应社会反应,特区政府撤回修例建议。

港府强调,香港现时没有法律容许特区处理与台方的司法协助,斥台湾当局在明知香港没有法律容许香港和台方进行司法协助和移交逃犯的情况下,仍不断向特区提出这些要求,是不尊重特区的司法制度,特区政府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港府续说,陈同佳在香港已服刑完毕,重获自由,特区政府无权将他续押或对他施加强制措施,更无权干预他选择以何种方式赴台自首或投案。反观台湾已向陈同佳发出通缉令,正常的做法是尽办法将他早日缉捕归案,侦查起诉,对表示愿意自首或投案的人,不断以不同借口制造赴台障碍,硬要将司法协助和他赴台投案两件事混为一谈,显然是政治操作,凸显台方根本毫无诚意,让法治及公义得以彰显,“我们希望台方拿出诚意,不作政治考量,务实处理事件”。

协助陈同佳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昨天(14日)下午约4时,现身位于金钟力宝中心的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香港),他拿着一叠文件和护照,为陈同佳及他本人申请赴台签证,不过被经文办拒收有关文件。(李泽彤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