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案|管浩鸣代办签证遭拒 陆委会:杀人嫌犯不能自由行来台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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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计划本月内赴台自首,其台湾代表律师日前已与司法警察机关接洽,及向士林地方检察署陈报办理,台方已证实收到书状。协助陈同佳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昨天(14日)下午约4时,现身位于金钟力宝中心的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香港),他拿着一叠文件和护照,为陈同佳及他本人申请赴台签证,不过被经文办拒收有关文件。
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今天(15日)解释为何拒绝管浩鸣和陈同佳的办证,表明杀人嫌犯不可能以“自由行”的方式来台,又揶揄管浩鸣无资格为陈同佳代办签证,“他是一个牧师而非律师,怎么接受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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揶揄管浩鸣:他是一个牧师而非律师

邱垂正表示,在此案件中,香港政府于法于情于理,也有责任和义务扮演更积极的角色,他再次呼吁双方政府能“坐下来好好谈”,又斥港府应负起对该案应有的责任,尽速与台方商讨解决之道,“不见得一定要实质签署司法协助协议,才能解决问题。”

邱垂正又称,士林地检署已收到委任律师的递状,形容此案已进入新阶段,陈同佳并不存在签证的问题,问题在于“怎么把人弄进来”以及相关证据等实务细节,认为需要香港和台湾政府坐下来谈。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自首安排有新进展,一直奔走协助陈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昨天(14日)现身台湾驻港办事处,手持护照、签证申请表等,相信是为陈同佳办理赴台签证。据了解,台办事处最终无接收有关文件。

台湾陆委会昨天表示,本案涉及台、港双方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之行使,必须先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并由台、港双方政府谈好相关事宜,才有陈同佳到台入境问题。

港方重申,司法互助并不适用于台湾,香港目前没有法律容许特区处理与台方的法律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