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案|潘晓颖母去信台陆委会 促简化程序予陈尽快投案
台湾杀人犯陈同佳计划本月赴台投案,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昨日(14日)现身台湾驻港办事处代办签证遭拒。台陆委会昨晚促港府应先务实回应司法互助请求,完成相关法律程序。港府则强调《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并不适用于台湾。
投案事宜陷入僵局,受害人潘晓颖母亲今去信陆委会主任委员陈明通,冀台湾当局能简化程序,与港府放下歧见,尽快让陈赴台投案,接受法律制裁。
潘母于信中表示,女儿被杀案是一宗是轰动港台的严重案件,事发至今两年多,疑犯陈同佳一直逍遥法外。陈同佳出狱一年,去年10月23日出狱时曾承诺投案,但至今未动身,令他们十分疑惑困扰,近日台湾当局多次就赴台的安排发话,他们衷心希望事件能有进展,希望台湾当局同意该陈同佳到台湾投案,为其犯下的杀人罪负责,受到应得惩罚。
潘母指,陈同佳是命案最大嫌疑人,案件涉及杀人弃尸,严重破坏台湾法治秩序,若陈愿意主动到台投案,是法义得以彰显的证明,“我们恳请台湾当局能简化程序,与港府放下歧见,尽快让陈赴台投案,接受法律制裁。”
潘母称,陈同佳赴台投案接受法律制裁,让公义得以彰颢,让女儿沉冤得雪,是一家人的盼望。他们时常思念女儿,度日如年,受到极大的精神压力,见证女儿讨回公道是他们能够支持至今的唯一原因。
管浩鸣昨午手持护照、签证申请表等,现身金钟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为陈同佳代辧赴台签证,惟台经办未有接收有关文件。台陆委会当晚回应时,促港府应先务实回应司法互助请求,案件涉及台、港双方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之行使,必须先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并由台、港双方政府谈好相关事宜,才有陈同佳到台入境问题。
根据台监察院上月报告,法务部透过陆委会于去年3度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调查取证及被告遣送之请求,但称港府未有回应有关请求,并拒绝会商。
保安局及后回应传媒查询时指,并没有收到台方就陈同佳赴台的新讯息,强调《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并不适用于台湾,香港现时没有法律容许特区处理与台方的法律协助,并重申,特区政府不可能违反法律,就陈同佳案向台方提供有关证据。保安局提到,陈同佳获台方明确通知被批准赴台后,港台两地可透过警务合作渠道研究行程安排。
陈同佳去年10月因洗黑钱刑满出狱时,公开承诺到台投案。事隔一年,本月2日,陈拟本月内赴台投案一事曝光,他已通知台湾代表律师联络相关部门作安排。同日,陆委会回应称一切依法办理,刑事警察局已跟香港警务处建立一个单一的联系窗口,陈随时可以透过窗口联络,相关事宜已准备就绪。
港府方面,保安局于3日重申,警方没有与台方共同建立单一联系窗口,亦不涉及任何证据协助。保安局发言人指,去年政府建议修订《逃犯条例》,正是要处理此法律漏洞,但政府其后撤回修例建议,所以香港现时没有法律容许特区处理与台方的法律协助。港台双方各执一词,陈同佳赴台一事至今未能打破僵局。
↓↓↓潘晓颖母亲致台湾大陆委员会主任陈明通全文↓↓↓
致台湾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明通先生钧鉴:
女儿潘晓颖被杀案件是一宗轰动港台的严重案件,她在台湾惨遭杀害、弃尸荒野、尸骨不存及一尸两命。凶案发生至今发生两年多,疑凶陈同佳一直逍遥法外,现时他身在香港,由警方安排入住安全屋,他何时能赴台投案自首接受法律制裁,让公义得以彰显,让晓颖可以沉冤得雪,是我们一家人的盼望。
陈同佳出狱近一年了,他去年10月23 日出狱时曾承诺会去台湾投案,但至今近一年了仍未动身令我们十分疑惑困扰,近日台湾当局多次就陈同佳赴台的安排发话,我们衷心希望事件能有进展,让女儿的公义可以彰显。
我们衷心希望台湾当局同意让陈同佳到台湾投案,对他自己犯下的杀人罪负责,受到应得惩罚,谒他可以做一个负责任的男子汉。陈同佳既然是女儿命案的最大嫌疑人,此案又涉杀人弃尸,严重破坏台湾法治秩序,若陈愿意主动来台投案,是法义得以彰显的证明,我们恳请台湾当局能简化程序,与港府放下歧见,尽快让陈赴台投案,接受法律制裁。
我们时常都思念女儿,我们每天过着度日如年的生活,受到极大的精神压力,她是我们唯一最疼爱及宝贝的女儿,等待和见证女儿讨回公道是我们能够支持至今的唯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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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失唯一女儿的父母亲
潘爸爸, 潘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