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斥作供警不可信 遭评“黄法官” 裁判官林子勤调职淫审处
西九龙法院裁判官林子勤早前在审理反修例示威相关案件中,多次批评警方夸大供词、不可信,并裁定案中被告袭警或阻差办公等罪名不成立,遭批评是“黄法官”。
今日(13日)有报道指,林子勤将调离刑事案件的审讯工作,于下月2日起平调往淫亵物品审裁处工作,主要负责为事物及物品评定类别,以及裁定有关物品是否属于淫亵或不雅,短期内都不会再处理示威案件。
《大公》社评点名批“黄法官”
林子勤早前在审理四名男子被控于元旦日,在旺角袭击一名便衣男警案时,认为证人女警供词与片段不符,指被告根本没有挣扎,却遭警员弄至严重受伤。他批评警员使用武力不合比例,存心推搪及夸大证供,又质疑警员认人质素差,故裁定被告罪脱。
此外,林官处理“6.12金钟冲突事件”时,裁定涉及非法集结罪的一名贸易公司董事助理入狱两周,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并申请覆核,指林官没有充分考虑现场其他人士的暴力行为,以及过分着重被告个人行为,刑期应最少为两个月监禁,但林官表示已根据上诉指引考虑判刑因素,拒绝控方的覆核申请,维持原判,又下令控方须支付是次的讼费。
《大公报》在9月曾发表社评,指控“警方拉人,司法放人”的情况持续出现,近来更“变本加厉”,引发大量投诉,但司法机构凭借“司法独立”态度傲慢,“不把民意当一回事”,更点名裁判官林子勤和早前已被调职的何俊尧是“黄法官”,作出“荒唐判决”,而“司法乱象”的根源是因为司法机构高高在上,不受公众监督。
何俊尧曾批作供警遭投诉
时任东区法院裁判官何俊尧早前审理东区区议员仇栩欣涉袭警案,曾批评两名作供警员“大话冚大话”,说法不合逻辑,事后遭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投诉;何之后调任高院专责处理原讼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司法机构曾发声明,指调任与投诉或近期事件无关。
司法机构日前阅读裁决、判刑理由后,认为6宗涉及何俊尧的投诉全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