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梁君彦:三权一直互相制衡和监察 会按《基本法》办事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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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局长杨润雄日前回应通识书删“三权分立”的问题时称,香港回归前后都没有“三权分立”,特首林郑月娥昨(1日),香港没有“三权分立”,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是互相制衡和配合,最终三个机关都要透过政长官向中央政府负责。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今早(2日)表示,作为立法会,会按《基本法》办事,当中就行政、立法和司法在不同章节已清楚说明职能。梁君彦指,行政、立法和司法各司其职、互相制衡和监察,这个互动一直都沿用。
林郑月娥昨表示,根据《基本法》,本港享有的是高度自治而非全面自治,享有的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是来自中央授权。林郑又指,本港是行政主导架构,行政主导的核心是行政长官,即她既是行政机关的首长,亦是香港特区首长。
她提及,过去出现不清晰情况,有可能是宣传不足或有人故意误导,强调现在开始要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正确的说话要有胆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