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涉潜逃台湾被截命运待决 港区人大:料内地审 毋须交港方
撰文: 吴倬安
出版:更新:
广东省海警早前在香港东南水域对出的中国水域,截获一艘涉嫌非法越境船只,捕获10多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员”,据报包括因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捕、现正保释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事件引起社会关注,部分民主派人士认为内地应将12港人交香港审讯。
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港区人大代表陈曼琪指出,根据属地原则,香港人涉嫌在内地司法管辖区因偷渡被捕,应交由内地法院审讯,无须将犯人移交香港法院审讯。陈曼琪认为,现时疑犯潜逃有上升趋势,相信法院未来处理疑犯保释申请时,除了考虑案件严重程度,亦会考虑疑犯潜逃风险,她料法院处理日后处理疑犯保释时“会揸紧”。
陈曼琪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2条,偷越边境(包括出境及入境)且情节严重,可判监1年以下、拘役、管制及罚款,涉嫌潜越的12名港人在内地司法管辖区被内地海警局拘捕,根据属地原则,将犯人交由内地法院审讯,是合法、合情、合理,亦合符一国两制和国际标准。
对于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内地可将犯人移交香港法院审讯,陈曼琪指出,这12名港人在内地违法内地法律,香港法院也无法审理二人所违反的内地刑法罪行,故无须将犯人移交香港法院审讯。
陈曼琪认为,现时疑犯潜逃有上升趋势,相信法院未来处理疑犯保释申请时,除了考虑案件严重程度,亦会考虑犯人潜逃风险,审视其保释申请的原因和合理性,她料法院处理时“会揸紧”。有传媒问到,12名疑犯涉嫌登上同一船只潜逃,是否反映背后有“大台”,陈曼琪表示不会就个别个案评论,但认为警方要追查。
陈曼琪指出,是次内地的拘捕行动全属内地事务,不存在中港两地联合行动,亦不涉及《港区国安法》。
12港人涉潜逃台湾被截命运待决 港区人大:料内地审 毋须交港方有传媒指朱耀明涉安排李宇轩等潜逃台湾 朱:完全失实、居心叵测潜逃被截|保安局﹕警方已接内地通报 12港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李宇轩被截 汤家骅料内地服刑后遣返港审 法庭需考虑潜逃风险高潜逃被截│中国海警近期频密巡查出海香港钓渔船 船家:一反常态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