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试用期被捕可解雇 聂德权:因了解而分手

撰文: 彭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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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早前去信各政府部门主管,表明公务员在试用期间,参与非法公众活动而被捕及遭起诉,将被终止其试用期及解雇。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29日)表示,政府对公务员品行、操守及表现有严格要求,希望聘用合适的公务员。他强调,有关措施只针对试用人员,若有人违法,则是“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手”。

聂德权出席港台节目时表示,若有试用期间的公务员因非法公众活动而被捕及起诉,政府在考虑是否终止涉事公务员试用期时,当事人会有申诉机会,确保做法公平、公正。

聂德权出席港台节目时表示,若有试用期间的公务员因非法公众活动而被捕及起诉,政府在考虑是否终止涉事公务员试用期时,当事人会有申诉机会,确保做法公平、公正。至于会否担心“冤枉好人”,他强调,政府已考虑到有关门槛已足够合适作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