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试用期涉违法可即炒 梁筹庭:被捕不代表当事人一定做错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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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早前去信各政府部门主管,指公务员在试用期间,参与非法公众活动而被捕及遭起诉,可被解雇。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称,法庭定罪门槛与雇佣关系不同,雇主有权在试用期间观察员工的表现。
公务员工会联合会总干事梁筹庭在港台节目表示,局方的做法莫名其妙,认为连审讯结果都未有就作解雇决定,不能维护员工利益。他质疑,政府如此安排予人感觉是政治行为,而且日后对公务员将会变成“唔钟意你就炒”,与私人机构看齐。

公务员事务局早前去信各政府部门主管,表明公务员在试用期间,参与非法公众活动而被捕及遭起诉,可被解雇。(资料图片)

忧与政府政见稍有不合 即会被炒

梁筹庭指,如果公务员被定罪后受到惩处无可厚非,但法院未有审讯结果就解雇,如果最终证实被告无罪,当事人白白没了工作,反问如何保障员工权益。他又指,以现时社会环境,即使被捕不代表当事人一定做错了什么事,质疑为何突然间没了受保障的权利。

就有关措施对公务员团队的影响,梁筹庭认为,新措施予人感觉是“政治行为”,政府不列明所有违法行为,只针对反政府的公众活动,目的是划一所有公务员的口径,不能与政府唱反调。他说很多同事会忧虑,日后政治取向与政府稍有不合,都会被炒。

他又提到,公务员工作相对以前,吸引力已下降,但至起码之前政府对员工都会公公道道、有规有矩,保障雇员权益,但今次的新措施,等同对公务员“唔钟意你就炒”,与私人机构已看不出实际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