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特首任命刘赐蕙为副处长 掌管警务处国安部门

撰文: 刘锦华 丘启谦
出版:更新:

特区政府今日(3日)宣布,根据《港区国安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任命本为警务处监管处处长的刘赐蕙为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担任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并于今日宣誓就任。刘赐蕙是继退休警务处副处长赵慧贤后,历史上第二位最高级女警。特首林郑月娥表示,相信刘赐蕙能够履行历史性职责,领导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责。
政府发言人又指,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港区国安委)稍后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全面推展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

政府发言人表示,律政司就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而设立的专门检控科正式成立,首批检控官会由律政司司长在征得港区国安委同意后作出任命,而检控科的负责人稍后会作出任命。政府亦会从现任裁判官中指定六名裁判官为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政府发言人又表示,根据《港区国安法》第十二条,成立港区国安委,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海关关长邓以海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港区国安委秘书长由陈国基兼任。而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则出任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将列席港区国安委会议。

据警队资料,刘赐蕙于1984年加警务处,主力刑事情报、刑事调查、刑事政策及支援、毒品调查、商业罪案调查,近年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及培训事务。她曾于2004年协助社会福利署处理大量骗取综援个案。被任命为副处长(国家安全)前,刘赐蕙担任警务处监管处处长。

刘赐蕙升任副处长执掌国安部门后,成为历史上第二位最高级女警。(资料图片/鲁嘉裕摄)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对国务院任命安排表示欢迎,并称特区政府将与港区国安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安公署合作,“各司其职,竭尽所能”。

同日,国务院先后任命郑雁雄、李江舟和孙青野分别为中央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署长和副署长。执行《港区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