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〡条文加强网络措施 刘兆佳料先劝吁港独资讯网站下架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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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国安法”昨晚起实施,条文有6个章节共66条法律条文,其中第9条和第10条提及,特区政府应该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和防范恐怖活动的工作,对网络、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等加强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提高香港市民的国家意识和守法意识。
对于如何加强对网络采必要措施,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若网站出现涉“港独”等,特区政府可先劝吁网站收回有关资讯,若不成功就作出警告,最后才会“出手”执法;香港资讯科技商会荣誉会方保侨预料,禁网或禁手机应用程式的机会低,相信特区政府最重要是要阻止信息的流通。
刘兆佳表示,国安法主要起警告、震慑作用,如非必要亦不会动用,特别是第9条提到的对学校加强指导、管理,“警察都唔想入学校拉人”。至于如何加强对网络采取必要措施,例如“连登”讨论区,刘兆佳指,特区可加强与网站负责人联系,若网站出现“港独”帖子、文章等,可先以劝喻方式要求网站将相关内容下架,讲明如何做不算触犯国安法,若劝喻不果,可再作警告,执法是最后一步,“(当局)不是想执法,但如果去到严重程度,亦不能不插手”。
香港资讯科技商会荣誉会长方保侨认为,政府禁网或手机应用程式(APP)的机会低。他举例指,开发地为俄罗斯的手机应用程式Telegram,当地政府近日亦需解除禁令,预料香港禁用情况较低。方亦提及,政府最近亦在telegram设立频道发放信息和宣传(政府2月推出“抗疫资讯频道”),相信未必会采取相关措施。
方保侨估计,政府主要希望是阻止信息流通,认为或有机会与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合作,要求对方提供资料等。他又指,未有国安法前,警方亦曾以Facebook网上讨论区的言论作拘捕,忧虑立法后,有关情况会更严重,而网民和传媒更可能出现自我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