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真身曝光 草案全名长达42字 曾数度咨询基委会
撰文: 陈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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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独家报道,今年全国人大会议议程包括一项全新的“港版国安法”,以堵塞香港的国安漏洞,将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直接宣布实施,议案名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
消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多次咨询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意见,由去年《逃犯条例》风波爆发时已酝酿,当中有人曾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最好应由特区政府为《基本法》23条立法,但经过过去10月香港乱局,特别是美国通过《香港人权及民主法案》,令中央觉得需要尽快出手,而9月立法会选举非主要考虑。
23条仍需要立法
消息人士指,基本法委员会内部有不同意见,曾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包括23条未能涵盖的行为,即今次国安法新增的恐怖活动行为。消息又指,中央考虑到23条立法迟迟未落实,特区政府亦欠缺足够力量自行立法,加上不少民主派人士到外国游说要求制裁香港,香港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大缺口,故选择以直接方式为香港补漏。
至于23条是否仍需立法,消息人士指,港版国安法未必涵盖叛国等行为,港府仍有需要立法。
根据《基本法》第18条,人大常委会咨询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区政府的意见后,可对列于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减,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