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独家】人大今晚公布“港版国安法” 堵国安漏洞 有别23条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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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获得消息,今晚人大发言人将于记者会上公布关乎香港的重大消息。因应香港或成为国家安全隐患,今年人大会议的议程包括一项全新的“港版国安法”,堵塞香港的国安漏洞,放在《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实施,变相为香港国家安全问题部分立法。消息强调,这并非《基本法》23条立法。
据了解,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今晚会晤全体港区政协委员,就是通报有关内容。
《基本法》23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消息指,“港版国安法”与23条没有关系,是独立一条新法,堵塞香港国安漏洞,列明具体刑罚,由全国人大提案并通过后,透过放入附件三在港实施,毋须经过香港立法会立法过程。
《基本法》第十八条列明,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凡列于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条文又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可对列于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减,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