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内会突破困局表示欢迎 期望议员支持推展《国歌法》审议

撰文: 彭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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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昨日(8日)经历了整日风波,但下午的会议在原内会主席李慧琼主持下,成功处理多项法案及附属法例。政府发言人今日(9日)发稿表示欢迎,并欣悉内会终能突破困局,让政府提交的多项法案和附属法例审议工作得以继续进行。政府强调会继续全力配合立法会在余下任期的审议工作。发言人特别提到,《国歌条例草案》及《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已在内会完成审议法案委员会报告,但尚未提交上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政府期望立法会议员支持政府继续推展上述法案的立法程序,让政府、立法会及各持分者在政策上下的功夫不会付诸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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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言人表示,根据《基本法》第73条,立法会的其中一个重要职能是制定法律,内会是立法会负责执行其宪制职能中尤关重要的一环,旨在为立法会大会的会议作准备,包括决定应否就已提交立法会的法案成立法案委员会,并监察法案委员会的进度。

发言人指,自去年十月起,内会举行了17次会议,经过逾30小时的讨论后,仍未能选出今个会期的内会正副主席,令内会完全瘫痪,不能正常运作,积压多项与社会经济及民生息息相关的法案。

政府:立法会正审议26项法案 当中11项属上两年度提交

发言人表示,内会昨日下午召开特别会议,完成处理因内会自去年十月因选举主席延误而停摆长达七个月,而未能处理的多项法案及附属法例项目,包括:13项政府在本立法年度提交的法案;31项自2020年3月27日起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委任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的议案,以及四项法案委员会报告。政府发言人表示,截至5月8日,立法会正审议26项法案,包括15项政府在本立法年度提交的法案,及11项于上两年度首读并已成立法案委员会审议的法案。该11项法案有7项已完成法案委员会审议,但尚未提交上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其中《国歌条例草案》及《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内会已完成审议相关条例法案委员会报告。

政府发言人期望,立法会议员能支持政府继续推展《国歌条例草案》的立法程序,让政府、立法会及各持分者在政策上下的功夫不会付诸流水。(资料图片)

有议员声称《国歌法》是“恶法” 政府:无中生有指控

就《国歌法》委员会,政府发言人说,在经过合共17次会议,历时超过50小时的审议后,已于去年6月14日向内会提交报告。内会其后对政府表示计划于2019至20年度立法会会期恢复法案的二读辩论并无异议。发言人强调,《国歌法》立法原则很清晰,就是必须充分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这条全国性法律的立法目的和原意,即维护国歌的尊严,使市民尊重国歌,同时兼顾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以及实际情况。根据《条例草案》,只有公开、故意、有意图侮辱国歌的行为,才会构成刑事罪行。

发言人强调,市民有意见要表达,绝对可以,只要不是以公开、故意、有意图侮辱国歌的方式表达,根本不会犯法,又指某些议员声称《国歌法》是“恶法”,认为这完全与事实不符,属无中生有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