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辉牌照屋|陶妻FB曾用记者头像 私隐公署将会调查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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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助理处长陶辉及其妻子,涉嫌违法居住、改建牌照屋(寮屋)和霸占官地,其妻子更涉在网上为牌照屋招租。陶辉妻子的facebook帐户,昨日(1日)一度换上《苹果日报》一名女记者的相片作头像。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今日(2日)晚上发出新闻稿,指留意到《苹果日报》及有关资料的当事人已公开表明会向公署投诉,公署收到投诉之后,定当按《私隐条例》处理并查找相事实,以确保公正执法。
是否涉嫌恐吓不在公署职能范围 会配合调查工作
私隐专员公署表示,基于将会展开调查,公署不会评论有关事件。
至于有传媒提出申请禁制令,以及事件是否涉嫌恐吓等,公署指并不属于公署的职能范围,但会配合有关执法机关在个人资料私隐范围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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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协今日发声明表示关注事件,忧虑有人意图威吓记者,打压新闻自由。而《苹果日报》报道,下午5时半曾在Facebook再次搜索相关帐户,但已无法找到。
该名《苹果日报》采访主任有份参与是次揭露陶辉丑闻的系列报道,报馆指其名字从未在报道中署名出现。
公署:贴相时有意图识辨身份 即受条例规管
公署早前指出,社交平台用户采集及张贴载有他人影像的相片时,如属有意图或尝试去识辨个别人士的身份,则算收集及使用他人的个人资料,受《私隐条例》规管。而取自公共领域,如互联网的个人资料仍然受《私隐条例》的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