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同志申请公屋被拒获裁胜诉 梁美芬周浩鼎促政府上诉

撰文: 陈绰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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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同志司法覆核被房委会拒绝公屋申请一案,高等法院裁定房委会违宪。立法会议员、民建联副主席周浩鼎形容裁决兹事体大,变相承认同性婚姻在港合法化,可同享异性夫妇的公共福利,敦促政府尽快提出上诉。
本身是法律学者的经民联梁美芬指,婚姻制度在香港存在已久,不应该由法庭的判决,需要透过详细社会讨论,她又指,不少市民都希望保留一夫一妻制,认为会影响小童成长。
陈志全则表示,本港法庭已就同性及异性伴侣应享有同等权利,作出多次判决,建议政府主动检讨相关政策,作出修改,而非等有市民再就议题申请覆核。

梁美芬:或令人误会同性婚姻合法化

梁美芬提到,香港并无性倾向歧视条例,但其他例如残疾人士歧视条例等,就曾经有讨论,相关议题亦无在立法会上作任何讨论、草案审议。

梁美芬呼吁港府就判决上诉,又指,相信绝大部分港人都要求,不应令人因为今次判决,而误会同性婚姻已香港合法化,建议政府一直上诉,争取到底。

周浩鼎指裁决后收到许多家长及维护家庭价值的意见,均表示十分忧虑,质疑裁决变相承认同性婚姻在港合法化,海外已婚同性伴侣可于香港享有合法婚姻地位,甚至申请与异性伴侣相同的社会福利。

他指,政府代表提出,欧洲人权法庭过去处理同类型案件都会考虑到维护传统婚姻,并以传统一男一女传统价值作考量,惟高等法院本次裁决未有采纳以上观点。周认为,裁决会动摇一男一女的合法婚姻制度,敦促政府尽快提出上诉。

陈志全指已有同性及异性伴侣同等权利的案例

不过,本身是同性恋者的人民力量议员陈志全反驳指,本港法庭已就同性及异性伴侣应享有同等权利,作出多次判决,已有不少案例。

陈志全不希望房委会继续上诉,尽快按判决落实新的政策。他认为司法覆核的过程劳民伤财,原诉人需要花不少时间、精力,又指过去的判例已很清晰,认为政府继续上诉亦只是浪费时间,令原诉人需要挨更长日子。

政府应主动检讨相关政策 而非等覆核

陈志全又表示,政府就同性恋相关议题一直以“一事还一事”的态度,当有人状告政府才作处理,批评这是“踢一样,郁一郁”,建议政府主动检讨相关政策,作出修改,例如今次案件涉及公屋,性质相似的居屋亦应作检视,而非等有市民再就议题申请覆核。

陈志全表示,应推动《性倾向歧视条例》的公众咨询及立法。(周礼希摄)

此外,陈志全再建议港府主动订立同性伴侣制度,他指,不少同性伴侣要到外国结婚或作民事结合,回港才有机会申请有关伴侣的福利,但认为有人未必有能力到外国,质疑这些人是否一生都没有权利享有这些福利。

促推动《性倾向歧视条例》公众咨询及立法

对于梁美芬指相关程序应经过立法会讨论,陈志全表示同意,但批评以往他提出动议时,政府已作拒绝,梁美芬当时亦投票反对。他强调,诉诸法庭只是有关人士的最后选择,呼吁有关人士,立即主动“企出嚟推动公众咨询”,并推动《性倾向歧视条例》的公众咨询及立法。

拒绝承认夫妇身份提司法覆核 高院裁定胜诉

已婚男同志Nick Infinger在港申请公屋单位,惟房委会指他们非政策中所指的“夫妇”拒绝申请,因而提司法覆核挑战决定,其后高等法院裁定男同志胜诉,认为房委会未有提供足够理据证明同性与异性配偶要有着不同的待遇,房委会须支付讼费,并发还该男同志与其配偶的公屋申请予房委会重新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