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条例】环球时报:港府“应当做到”收回土地建公屋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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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政府有意纾缓社会住屋问题,社会讨论其中一项手法是采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回土地兴建公营房屋。《环球时报》发表社评,表示政府“应当做到”收回土地兴建公屋。
民建联最近提出,政府可以《土地收回条例》,将私人拥有的部份闲置土地用于兴建公屋,以缓解市民住屋需求。
《环球时报》社评指出,这项建议切中了香港民生的重大软肋,值得特区政府积极考虑。
民生欠帐积压不满 要加快改善民生
社评写道,香港民生这年因种种原因不断欠帐,是“反修例”运动得以将很多原本并不关心政治的人卷入,并且形成各种不满大爆发的深层原因之一。解决民生问题,不是以远水救近火,而是香港治理与止暴制乱应当并行推进;恢复秩序需要有大环境改善来“接盘”,“加快民生改善的突破是香港长治久安的根”。
“港府要拿出勇气、表现出领导力”
《环球时报》称,希望香港各政治力量聚焦于《土地收回条例》动议并取得成功,而港府亦要拿出勇气,表现出领导力,在中央政府支持下推动新的利益共享和增进共识的机制,要让民众利益和地产商利益有建设性地再平衡。
社评指出,地产商以往从香港获得巨大利益,有必要从善如流,为解决香港迫切的住屋问题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