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李柱铭批《紧急法》违基本法 田北俊促政府澄清拒用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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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报道指政府考虑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下称《紧急法》)处理现时的香港情况,自由党荣誉主席田北俊今日(31日)表示,若政府不澄清是不引用《紧急法》,将为国际和商界带来很大影响,促政府尽快澄清不会引用,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亦相信《紧急法》违反《基本法》。
田北俊表示,动用一条50多年前殖民地时期才用过一次的法例并不恰当,让政府可做任何事,包括冻结资产,令资金不可出入香港,他相信政府若不尽快澄清不引用《紧急法》,将为国际和商界带来很大影响。他又估计,政府可能认为电台、报纸和社交媒体控制不了,所以想透过《紧急法》针对传媒,但他认为香港言论自由下,引用《紧急法》会令人感觉港府控制不了现时局面,促请政府澄清不会引用。
李柱铭:可架空立法会 不用人大释法
李柱铭就批评《紧急法》让特首和行政会议能够立法,架空立法会,人大都不用释法。他又指,《基本法》将立法权交给特区,而特区只有立法会可立法,若特首和行政会议可立法,根据《基本法》一定错、违宪。
他又解释,《紧急法》设立于1922年,若香港出乱子,英国派军队坐船到香港需时,所以行动要快之下,便将所有权交给港督,“三军总司令都是他,他根本代表英女皇管治整个香港”,与今日的香港情况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