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胡汉清:《紧急法》不应有心魔 解放军治标不治本
撰文: 庄恭南
出版:更新:
反《逃犯条例》风波持续未平息,警民冲突愈演越烈,早前有消息指港府打算动用《紧急法》禁止游行示威。全国政协委员、资深大律师、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汉清今(29日)出席外国记者会午餐会活动时,被问及《紧急法》能否有效平息社会纷争。他表示《紧急法》本身存在,不应对讨论该法例“有心魔”。不过,他认为目前未到要引用《紧急法》的情况,“但并非永远唔可能发生,但希望唔会发生”。他又指,从政治层面上看,如出动解放军解决问题,是治标不治本,“国际社会一定谴责中央,所以必定系香港政府要求,否则中央唔会主动要求,而且依家未到呢个地步。”
胡汉清指,是否使用《紧急法》是另一问题,但不应“有心魔”,否则会只会“鸵鸟化”。他又指,可采取的手段包括引用《基本法》14条,要求驻港解放军维持治安,及18条,由人大决定香港进入紧急状态;而特首要依照《基本法》办事,需要考虑不同状况,不可对存在的法例视而不见,“唔可以连讲都唔讲得”。
他又指,《紧急法》无可厚非,每个国家都有,“美国有大灾难和暴动,都会使用,越战时,国民警卫队也因警力不足要执勤,所以不应对中国军队有咁大反应⋯⋯心态要摆上正轨。”
不过,他指,现在并没有去到要运用《紧急法》的地步,因警力足够。
他又认为,社会上理想的表达方式,是非暴力和平示威游行,“一有暴力只会令大家推开啲”,他认为,政府和示威者需要对话空间。
至于是否需要禁止游行,胡就表示,律政司要出来表态,“依家系法律领导警察,你要问律政司”。被问及有否听闻10.1 国庆日,是中央平息《逃犯条例》风波的死线时,他就指,国庆前平息是良好愿望,社会上动荡并非可用日期规限。